臺灣地區農牧戶數
操作與分析
指標說明
資料來源:內政部、農業部農糧署
指標說明:

農牧戶:依99年農林漁牧業普查,係指一般家庭從事農作物之栽培,家畜、家禽及蜂、蠶之飼養等生產事業,或以農業生產設備、場所等提供民眾休閒遊樂之農業活動事業,且合於下列標準之一者:

1.資料標準年底經營(含租、借用、接受委託)之可耕作地面積在0.05公頃以上(不論是否種植農作物均包括在內)。

2.資料標準年底飼養1頭以上之大型動物(如牛、鹿等)。

3.資料標準年底飼養3頭以上之中型動物(如豬、羊、鴕鳥等)。

4.資料標準年底飼養100隻以上之小型動物(如雞、鴨、鵝、兔等。

5.資料標準年全年自營農畜產品價值在新台幣2萬元以上。

起始資料時間:民國41年,此僅提供最近10年資料。
資料週期:年資料
資料更新時間:次年12月底
111年底臺灣地區農牧戶數為759,784戶,占臺灣地區總戶數之8.4%;與上年底比較,增加0.3千戶(較上年增加0.04%)。與10年前相比,占全國總戶數比重呈下滑趨勢。各年確切數字及結構比隨滑鼠游標移動位置即可顯現。